从概念的含义出发,许多人可以厘清“投资”、“投机”、“赌博”的关系,但在现实生活,在金融市场上的操作过程中,许多人又忘记了它们之间的区别。笔者手头上有本美国肯特州立大学财务博士(亦是台湾政治大学财务管理学系所兼任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金融学院客座教授)谢剑平撰写的教科书《现代投资学分析与管理》,其中谈到投资、投机与赌博的区别时,亦未能说得清楚明白。谢教授认为将投资、投机与赌博作出区别,可从三者的行为动机作为区分。若期望在承担适当的风险下,未来能够赚取长期、稳定的报酬,其行为可称为投资,相反地,投机则着重于追求短期的暴利,且承受担高的风险。至于赌博,是在公平的前提下(fair game),其行为结果完全取决于运气的大小。例如抛掷骰子六次,理论上每点出现的概率为六分之一,但实际的结果每点出现的次数可能不是一次,而是有多有少,猜中的报酬就多,这就是所谓的运气。
我们可以看出,谢教授只能将“投资”与“投机”作出区分,但未将“赌博”行为作出确切的描述。笔者认为谢教授在这里所说的“赌博”,实际是指,一些人(投资及投机者)抱住赌徒(或赌博)的心态进行投资、投机而已,而并非在赌场(casino)参与任何一项博戏─投注,亦非与自然的赌博或基于主观概率的赌博也。
从金融学的角度观察投资与赌博,去年笔者在中山大学听课,林文俏教授举的例子较为深刻。
林教授说,在某些情况下,赌博看起来像是投机。譬如鲍尔和玛丽对美元与英磅的远期汇率持截然相反的态度,他们可能为此打赌。假如一年之后,英磅的价值超过了1.70美元,鲍尔要付给玛丽100美元;如果少于1.70美元,则玛丽付给鲍尔100美元。这里只有两种结果:(1)1英磅高于1.7美元或者(2)1英磅低于1.70美元。如果鲍尔与玛丽对这两种可能的结果出现的概率持相同意见,而且谁都不想输,那么每种结果的概率p=0.5。在这种情况下,两人的预期收益(expected yield )都为零,每个人都有赌一把的一面。然而,更有可能的是,赌博源于鲍尔和玛丽赋予结果的概率值是不同的。玛丽认为p>0.5,而鲍尔则认为p<0.5。他们主观地认为两种不同的前景,经济学家把这两观点的差异称之为“异质预期”。在这种惰况下,投资者(例如鲍尔和玛丽)在一年前买入或卖出远期美元都是属于投资或投机而非赌博;而两个人私下打赌100美元,博一年后美元汇率高于或低于1.70美元则是属于赌博。
风险性质及处理
赌博与投资、投机具有相同之处,乃三者皆要面对不确定性(uncertainty)和风险(Risk),这是前两篇芜文已有解释,不赘。现不妨从风险的性质和处理模式来看看赌博与投资、到底有甚不同?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将投资与投机视为同一范畴的行为。盖投机在金融学上是指投资于高风险的有价证券、外币、期货等,以期获得巨额利润的行为,这也是说,投机行为是投资行为中一个较为特殊(或极端)情况而已(为省篇幅,暂不作详细解释)
投资风险(investment risk)。是市场风险的一个类型,它是指因投资而产生的市场收益率偏离期望市场收益的程度。投资产生的市场收益率偏离期望市场收益率越高,投资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越大。反之,投资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越小,风险也越小。一般认为,股票受市场变化影响最大,市场风险最大,股票的风险溢酬也最大。公司债券的风险溢酬比股票小,受市场变化的影响比股票小,风险比股票小,市场收益也较股票低。购买政府债券可说是没有风险的投资,其风险溢酬为零,受市场变化的影响最小,市场收益率也最小。投资风险还可用市场收益率方差来测定。在投资风险测定中,投资的市场收益率方差即为投资的市场收益率与期望市场收益的平方差之和。
在投资市场上,倘投资者既要投资又要规避风险,最佳策略是购买政府长、短期债券。
赌博风险(Betting risk)是指赌徒押注某项博戏或某项竞赛而造成损失(或收益)的可能性。赌博风险由投注与受注之间创造出来,也就是由交易本身创造出来的。如果你不去参加赌博,你就不会面临损失或收益,也就是不会有风险了。参加赌博而想避免风险,现时世间尚未有任何一种策略、办法可以做到。
投资者可以利用分散化策略将风险降低,利用对冲方法回避风险,甚或投资于无风险的国债、国库券免除风险;但赌徒,除非不参加赌博,一俟参加,风险就挥之不去。因为在赌博的场合,分散化策略,例如每种博戏都赌它一把;对冲,例如对庄家、闲家都押注,依然不能把风险降低,更遑论消除矣。
赌博、投机、投资三种行为相同之处是都要面对不确定性和风险。这是前文已解释过的了,现在我们要探讨的是:赌博与投机(包括投机,下同)行为有何不同?
商业性博彩分三大类
现今世界上有组织的商业性赌博大致可分为三类;(1)彩票;(2)赌场机率博戏及赌博机;(3)在体育(如赛马、球类等)竞赛中对信息与判断有作用事件进行赌博,简称体育博彩。此三类赌博活动,从消费者(参与赌博者)的观点来看,都是娱乐和希望获奖的结合。这也就是说,赌博行为带有娱乐成份,这是投资行为所没有的,也就是赌博行为与投资行为一个重大分野点。
赌博享受过程,投资重视结果
投资者的目的是追求投资“回报率”(rate of return)。在投资活动中,鲜有投资者认为其投资目标是为了寻求娱乐(recreation)才参与投资活动;以及在投资期间,从投资过程中享受游戏一般的乐趣。
赌徒既重视事件的结果,亦重事件的演变过程。所以不少参与赌博的人多会全程投入:一些押注某队球队胜出的赌波者十分关心该队的阵上表现,甚至通宵收看比赛过程;一些在赌场百家乐台押注了庄(或闲)的赌客也会为押注己方的甩牌者吶喊、助威或暗中祝福……,这些行为都是赌博者重视赌博过程的表现,并在赌博过程中得到娱乐。
投资者关注的重点是“结果”,即最终的投资回报率是多少的问题。例如不少购买了蓝筹股的投资者,买了股票后长期持有,等待收股息,不必每天关注该只股在市场上的走势、上落,也是说作了投资决策后,回报的实现过程是怎样的,不必重视了。事实上,我们也未闻有人声称在投资过程中获得娱乐这回事。
娱乐渗透于赌博
也许有人对赌博行为带有“娱乐”成份、赌博具有“娱乐”功能,有所质疑,质疑者甚或提出“中国人嗜赌成性”、“中国人参与赌博的目的就是追求发财、暴富,没有多少人会享受赌博的娱乐过程 ”这样的论点。
认为中国人特别嗜赌,窃以为只是一些人的直觉或偏见,不是统计数据推导出来的结论。至于认为中国人不会享受博彩的娱乐过程亦属大谬。只要你走进澳门葡京、金沙等赌博感受一下现场气氛;呼卢喝雉、欢声阵阵,你就会深信,确有不少中国人在赌博过程中获得娱乐。而经济学家张五常、黄有光等人在拉斯维加斯亦眼见有中国人在拉城赌博行乐,享受人生的。1970年诺奖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则认为赌博不产生任何商品和服务,但有“娱乐作用”。外国的研究者发现:“有较高收入的游戏者说他们参加(赌博)游戏更多地是了娱乐,而有较低收入的人则说他们是为了赢钱而参加(赌博)游戏的。”(《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第二卷,页599)
由上面所举出的实证和权威人士的观点足以证明;赌博具有娱乐作用,而投资则没有。
赌博是零和博弈
从财富及经济福利的角度观察。经济学家认为赌博与投资最大的不同是,前者不产生任何商品及服务,不能令社会财富总量有一丝一毫的增长,而且还带来严重的经济问题;后者则可以增加社会财富总量,提高社会成员的经济福利。这样的观点,在萨尔缪森撰写的教科书《经济学》中已有阐明。
将赌博行为与投资行为放到博弈论 (Game theory)框架内观察,我们不难发现:赌博是零和博弈(Zeno-sum Games),即一方所得是另一方所失;赢方赢到的钱,是输方输掉钱,双方合计,财富的增长是零(这里略去设赌人的抽头不计);投资则是变和博弈(Variable-sum Games),即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需要融资的公司企业互动的结果,可以令社会财富的总量起变化。此亦意味着在博弈方之间存在相互配合(不是指串通,是指各博弈方在利益驱动下各自自觉、独立采取的合作行为)争取较大社会总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可能性。
赌博不会产生任何产品
赌博是财富转移活动,是除了有娱乐成份之外,赌博不会产生任何商品或劳务,故此,赌博是零和博弈的形式是非常稳定的型态。投资就是资本形成─ 购买或创造用于生产的资源。这最终会推动经济增长(社会财富的增加),以及提升社会的经济福利。故投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变和博弈,即有投资活动(在其他情况不变)社会财富总会起变化,其变动的结果,所产生的财富不会是零,倘若是零,则表示,社会有投资跟没有投资是一个样,社会财富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那是不可能的事。从宏观经济的总产量模型的恒等式,即 Y=C+I+G+NX之中,我们知道,总产量(Y)的增长是依靠消费(C),投资(I),政府支出(G)和净贸易量(NX)的增加而来的,所以投资(I)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假设上式中的三项(C,G,NX)不变,只有投资(I)改变,总产量的增减就由投资(I)决定了。
是的,须要指出的是,宏观经济模型中的投资,不同于金融市场的投资。宏观经型中的投资是指资本形成,而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是指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购买、交易。但这两者是有联系的,因为厂商、企业需要融资,需要资金对资本形成作出有利的促进,才有发行股票、债券等活动。在有效金融市场上,证券的价格会很快且完全反映所有市场的相关信息,也就是说,发行有价证券(例如股票)的厂商、企业的经营状况、营利能力(及潜力)都可以在其证券的价格上得到反映。故此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活动,最终能够对资本形成作出有利的推动,对经济增长作出有益的贡献。
上篇芜文《投机、投资与赌博的异同》已提及不确定性与风险问题,但由于非重心所在而未有展开深入的讨论,这篇芜文则是作一些补充性的说明和探讨。
博彩充满不确定性
博彩或叫赌博(本文中的博彩、赌博是同义词)之所以有吸引力(Attraction),不仅是由于这种行为带有风险(Risk),还主要是由于这种游戏充满着不确定性(Uncertanty),因为倘赌博只有风险而没有不确定性,那末许多风险厌恶者,风险中性者都不会参与赌博,但在我们可以观察到的生活现象,不少对风险厌恶及持中性态度的人都会参与赌博活动,由此亦可以证明博彩的吸引力不单是来自它的“风险”还在于它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一如其名,没有确切的定义,其解释是指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全然不知道的一种情况,即事件结果不带有概率分布。
经济学家对不确定性的研究积淀了丰富的有价值的文献,但是至今尚未见有“博彩学家”对博彩行为中的不确定性有深入的研究,当然也没有文献可供参考。大概传统见识认为博彩属于偏业,纵然是属于游戏,也属雕虫小技式游戏,不值得有份量的学者专家进行研究。故此,现今世上鲜有“博彩学家”,只是有为数甚众的“赌徒”或“问题赌徒”。
奈特的不确定性研究
经济学研究不确定性,具有里程碑性的文献是美国经济学家奈特(Knight , Fank Hyneman 1885-1972)在1921年所写的《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Risk , uncertainty and profit》)。奈特认为,风险的特征是可以对其进行概率测定,因而风险可以被当做一种可保险的成本进行处理;而真正的不确定性与可计算的风险之间有根本区别,对它不能准确地下定义。然后,奈特又把利润同由迅速的经济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现象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在奈特看来,由于许多经济风险其客观概率可以测定计算出来,因而通常可以通过保险转嫁到其他人(例如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身上。然而,有些风险却不能被客观衡量,因为它们是没有先例的。正是由于存在这种“不确定性”,企业家们才能挣得一个企业的现实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差额,即利润,而不管是否有完全竞争,也不管有没有长期静态均衡。而在一切将来事情都可以完全预知的静态经济中,利润才会为零。
0 o Q l9 u6 E1 l: `) Y$ X 奈特强调:利润的产生有两个条件,一是经济变化,因为变化是存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二是不确定的不可测算性。这样,利润就是与不确定性相关的。
风险是有两种结果
正如奈特所说,不确定性存在于变化当中。变化(changes)则有两种结果:1可以预测和计算得到的变化;2不能预测和计算的变化。第一种变化称之为“风险”,第二种变化,称之为“不确定性”。
“风险”一词,一般辞典是指“可能存在的危险”。但在投资学中,风险所指的是既有“危”亦有“机”,并明确指出风险≠危险。在投资理论中,所谓风险,就是指在投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作用,而对投资过程产生不利或有利影响而导致结果的可能性。而结果是包括:意外获利(Gain)或意外损失(Loss)。
在日常生活用语中,最能正确反映投资行为风险的,是中国的一句成语“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是的,要想在投资市场获利,绝大多数情况是要冒风险的,无风险的套利行为,在有效市场是不存在的。
虽然当今经济学前沿分支─投资学、金融工程已较少采用奈特有关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理论和分析方法,但奈特所开创的有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研究,却引致经济学理论以及经济学分支体系的发展,则是不争的事实。倘要介绍20世纪经济理论,奈特的风险理论仍不可或缺的一章,而现时一些比较专业性的经济学辞典则仍保留“奈特风险”及“奈特不确定性”这两则辞条。
奈特风险与不确定性
奈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理论,也许对分析金融、投资市场,操作性不足,但用来分析睹博行为和赌博现象,应可游刃有余了。所以值得将这两个概念介绍如下。
奈特风险(knightian risk)。指决策者所面对的各种未来的结果,虽然无法确切预料,但其类型、性质及发生的客观概率是已知的,没有争议的,是可以被保险─分散或转嫁的。
奈特不确定性(knightian uncertainty)。指决策者对于面对的各种未来结果,不仅确切结果无法预料,而且结果的性质及发生的概率亦不能预测、计算,只能由决策者主观估计,因人而异,且是不可以被保险的。
两位教授的质疑
对于奈特风险与不确定性概念,其后一些学者不以为然。例如美国加利弗尼亚大学、洛彬矶分校经济学系教授赫什莱佛(Jack Hirshleifer)和G.赖利(John G. Riley)就直言:我们不同意奈特的划分,这种划分已证明是不会有结果的。就我们的目的而言,风险和不确定指的是同一件事。我们认为能否进行客观分类不是关键之所在。因为我们将用“主观”概率的概念(就如萨维奇1954专门发展的概念)来处理这类事:概率只能简单地算作相信的程度。事实上,就在抛骰子这样能对可能出现的面分配“客观”概率的情形中,以客观概率出现骰子的面也是一种虚幻的感觉。只有骰子均匀和公正时─这是一种没人能客观肯定条件,骰子的任何一面出现的机会为六分之一的结论才是一个有效结论。因此决策者不会处于奈特所定义的风险世界,相反却总是处于他所定义的不确定世界。(杰克.赫什莱佛、约翰G.赖利着《不确定性与信息分析》,页10)
虽然两位经济学教授指奈特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划分“不会有结果”(作者按:暗含:“不会有操作性”)甚至断言“风险”和“不确定性”指的是同一件事,但笔者认为:运用奈特有关“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概念作为分析工具,对人类赌博行为的分析,却觉条理分明,可以得出清晰的“结果”,这可能是两位大教授所料不及吧。8 S4 w5 X) s6 `2 L( X
赌博风险可以计算
是的,奈特所指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商业社会人们在进行决策时所面对的,而不是指博彩游戏中睹徒所面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所以运用这两个概念作为分析工具时,要留意这两者的适用性。例如在商业社会,决策者作出一项投资组合,可以采取“保险”策略─将风险消除、分散或转嫁;但在赌博的世界,则没有任何策略可以将赌徒的赌博风险消除、分散及转嫁的。
奈特认为“风险”是人们有能力计算概率的分布情形。赌博的“风险”亦是赌徒们可以计算和预测的。例如赌澳门赌场的骰子博戏,赌徒是可以清晰计算出投注“大”、“小”、“全围骰”以及“某个点数”的风险。也就是说,在揭盅之前,赢输机率以及数学期望值是多少,赌徒是可计算得到的。
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本文使用“风险”的含义是文首已指出的:“意外的收益或意外的损失”。在骰宝博戏中,赌徒押注的意外的收益是投注额乘上赔率,意外的损失则是投注额。只要骰子是均匀和公正,赢输机率可以计算,而数学期望值亦可以通过数学计算求得(关于计算方法在以后的章节再谈)。
与企业投资风险相同的是,赌博者的赌博风险可以计算,可以预测;但不同的是,企业处理风险的方法可以有 1回避风险;2减少风险;3接受风险;4转移风险。赌博只能接受风险及减少风险。赌徒参与赌博就是接受风险,随即风险就是挥之不去,不能回避,不能转移(转嫁),只能采取减少策略,就是少赌,押小注以及押注风险较小的博戏(或博戏中某类形式)。骰宝博戏中,押注“大”或“小”的人远比押注点数、围骰的人多。这是由于押注“大”或“小”的赌徒所面对的风险比押注点数、围骰少得多。是的,作为赌徒,或参赌的人,他们选择赌博,也就算入风险爱好者(risk seeker)一列,但是绝大部分赌徒,他们只是 “微型风险爱好者”而已,因为他们尽量选择风险较小的博戏。
保险公司不接受博彩险
为甚么赌博风险不能回避?不能分散化,以及没有赌徒向保险公司投“博彩险”(或保险公司接纳“博彩险”)?
这是由于赌博风险的性质有异于(企业或个人)投资风险所致。在赌博的场合,风险是由交易本身创造出来的,你不参加赌博就不会面临风险─意外的收益或意外的损失。所以赌博是自造的风险。赌徒参与赌博就是给自己创造风险的机会,购买保险(倘非刻意对保险公司陷害)则是消除自己创造风险的机会,理性的赌徒当不为之。倘保险公司接受赌徒的“博彩保险”则是处于严重的讯息不对称(informational asymmetry),保险公司不能区分出投保者是为了避免损失而投保还是了求暴利而投保,故不能恰当订出保费,难以实现成交。故至今世界上仍未出现“博彩保险”这类企业。
决策者面对不确定的未来(或事件),有人感到恐惧,害怕挫败、损失;亦有人怀着希望,预期成功和获利。此正是奈特不确定性(knightian uncertainty)所指的,面对不确定性“只能由决策者主观估计,因人而异”。
不确性的来源
就长远而言,世上没有“确定”这回事。当然“确定”与“不确定”是相对的概念,倘世上没有“确定事件”,也就没有“不确定事件”。不确定的未来,一直是驱动人们进步的原动力。
现时风险管理理论中所提及的不确定性,其来源有四。
其一是来自测度的不确定。即用甚么测量单位,测度不确定,决策者各行其是。
其二是来自测度模型的不确定。测度定未来,所用的一些系统或模型,影响系统或模型的各类因素,互动空间如何,以及因素间的关系是比例或是非比例,都可能影响系统或模型的有效性与效度。
其三是来自时间的不确定。预测未来,不能忽视过去,过去记录是否与未来相关及相关程度如何,均能影响对未来的预测。
其四是来自解读的不确定。对“不确定事件”测度的结果,各人解读不同。
不确定性的类型
根据伯克利(Berkeley )和汉弗莱(Humphreys)对决策不确定性作过的分析,认为至少存在着如下几种类型的不确定性:
1、行动一结果之间的不确定性;
2、如何来整合先验的信息 ,以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信息加工不确定性);
3、结果价值评价的不确定性。按甚么原则对各标准进行组合,以取得一个整体的评价;
4、程序的不确定,对决策的手段、方法的不确定性。即不知道通过甚么方法、程序来决策,如需要甚么信息,如何设计出方案等;
5、对于在未来某一状态,决策者会如何感受或希望如何行动的不确定性;
6、决策者对于事件变化的控制不确定性。
赌博的不确定性
以上所提及的不确定性来源以及不确定性的类型,都是决策者所面对的,具有一般性,但赌博中的不确定性是否已被包含其中还是仍有其特殊性?
赌博中的不确定性,就其来源应是上面所说的“其一”及“其二”;但睹博中的不确定性类型,上面所说的六类未能涵括。笔者认为赌博世界中的不确定性是人为创造,具有结构性,不可消除性的特点。人们对工程设计、生产计划、程序编排等尽量排斥、消除不确定性,但对赌博游戏设计,则尽量保持甚或增加不确定性,以增加博彩产品的吸引力。故此可以断定:倘有人宣称他已发明了赌博必赢术,可以战胜庄家、打败赌场,那只是胡说八道而已。
降低赌博不确定性成本高
虽然在某些赌博项目中,赌徒也可以如投资者一般,通过某种策略降低不确定性水平,但采取有关策略所增加的成本肯定比可能增加的收益为多。例如 49个号码的六合彩彩票,购彩票者为了提高中奖机会,也就是将不确定性水平降低,他购买了2千万张不同号码的六合彩,比只购买一张六合彩的中奖机会提高,也就是将不确定性的水平大为降低,但这样做纵然中奖,但所花费的成本(投注金额)比彩金可能还要多出许多倍。当然是得不偿失了。
就参赌人(赌徒)而言,赌博的本质,就是对不确定结果进行打赌。
生活当中充满不确定性(事件 )。以下故事,大概可以说明不确定性对决策影响是如何深远。
在1965年,一个叫拉法利(Raffray)的法国富商,因为很想一偿入住他仰慕的名人Vincent Van Gogh于某小镇居停过的豪华公寓的心愿,他愿意每月支付500美元给住于该豪华公寓的老太太,直至她逝世。但是拉法利在77岁时已登天国(死于1995 年12月25日)。至此他已合共支付了184,000美元,而他本人却无缘入住过该座公寓一天。同一天,珍尼斯纪录大全记载的世界上最老的人,开始在那座公寓庆祝她的120岁的生日。
拉法利的故事告知我们一个老生常谈的道理: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拉法利在当年(1965)才47岁,英年而拥有财富,而该座公寓的住客,已是 90岁的老太太,拉法利愿意赌一把─每月支付老太太500美元,直至她逝世,他便可以入该座公寓。在拉法利的盘算和预期当中,他必认为老太太会比他早日离开人世。但人算不如天算,30年来拉法利一共预付了184,000美元的租金,却从未进入住该座公寓。
故事的含义是劝告人们,别把不确定事件,作为确定或可预知的事件看待,否则会吃亏。当然不确定事件不会全是坏事。你在年青时候对受训成为一位牙医后的出路全无把握,但你当了两年牙医后,发现收入比受训练所缴付的学费高出许多。你可能买了一瓶红酒,发现它的质量比预期还好。无论最终的结果是好是坏,要说明的问题仍是:人们经常在不知道结果的情况下,就不得不进行决策。
决策是一门学问
在不知道结果的情况下进行选择和决策是一门学问。这门学问,经济学叫作 “不确定性下的选择理论”(the theory of choice under uncertainty)。在近十年出版的,供本科生学习的经济学教科书,几乎无一可缺地编入教程,否则是不入流的了。
在古典经济学中,决策或选择被假定是在确定条件下进行,即影响选择的任何条件(变量)都是已知和确定的。例如,在消费者的选择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约束变量(如商品价格、消费者收入)、商品质量和消费后的结果(效用)都是确定的。这种确定性不仅意味着这些变量的取值是确定,而且还假设了消费者所知的(完全信息)在此种情况下,理性的决策者(消费者)能够进行最优化决策或选择。传统的古典经济学就是建立在这假设的基础上。
但是,现实生活中充满不确定性,人们必须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就要作出选择和决策。不确定条件下选择理论就是要贴近生活,解决人们在面对不确定性时的决策和选择问题。
不确定性与理性假设
博彩就是赌徒面对不确定事件─赌局将会开出甚么结果─进行选择,要押注哪一方才是最优化选择。要分析不确定条件下选择之前,我们需要讨论一下不确定性(uncertainty)与理性假设(Rational Hypothesis)之间的关系。这将有助我们了解不确定条件下的分析模型与传统确定性条件下的分析模型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不完全理性与不确定性
决策者能够完全确定地预测任何选择的结果并能够完全确定地肯定最优选择是甚么,具有这种特点的决策可以称为具有完全理性特征的决策。在这种条件下,决策者能够确定地作出最优选择。决策具有完全理性需要以下条件:
(1)任何影响决策者决策的因素都是确定的;
(2)对于所有这些影响决策的因素,决策者具有完全信息;
(3)在给定的信息条件下,决策者具有处理信息的方法和能力。
毫无疑问,对于决策而言,这是一个很强的假设。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决策者才可能作出完全理性所要求的最优选择。
二、有限理性和最优化
区别有限理性和非有限理性对于在不确定条件下的选择之理解是重要的。
不确定条件下选择的决策属于具有不完全理性特征的决策,决策者不能肯定选择的结果是否是最优的。但是,造成这种“不确定”的原因是主观不确定或客观不确定性,而非决策者的能力有限造成的,即非有限理性所致。我们要分析的问题是决策者面临主观不确定性或客观不确定性时如何进行决策。由冯.诺伊曼等人建立的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理论(期望效用理论)实际上是一种决策方式。这种决策方式是在决策者具有最优化决策的能力和方法的前提下,如何在不确定的条件下进行最优化决策。这种决策方式被经济学作为决策者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选择的一种标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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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奈特对风险的定义,如果明确知道概率,就可以直接设定相应的赔率了.就好像赌场和保险干的那样,可以说没有风险可言